各位师生:
为深入推进科研经费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报销流程,建设节约型校园,计划财务部联合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外协费报销手续简化如下:
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3日之后从科研服务平台办理的科研外拨协等委托类合同,即日起在办理外协付款申请(包括报销、借款、冲借款)时,不需提交《科研项目外协/外拨合同及经费计划登记表》及《科研项目外协费拨款备案单》,2023年1月3日之前办理的科研外拨协等委托类合同仍需提交《科研项目外协/外拨合同及经费计划登记表》及《科研项目外协费拨款备案单》。
为方便师生,减少线下审批环节,按照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》(北航计财字〔2024〕25 号)规定,科研外拨协合同付款审批由计划财务部进行内部流转办理(SM合同除外),师生携带报销单(或借款单)、合同及相关单据进行自助投递。
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计划财务部、科学技术研究院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