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老生2024-2025学年学住费缴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仔细阅读:
一、缴费标准
1、学费:按学年收取,收费标准根据录取专业确定,收费标准参照相应招生年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。
2、住宿费: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入住宿舍的相应收费标准收取。(学院路校区校内:学生公寓20、21号楼650元/学年;学生公寓11号楼750元/学年;学生公寓16号楼850元/学年;学生公寓3、5、6、7、9、10、12号楼900元/学年;学生公寓13、15号楼1200元/学年;大运村公寓1—9号楼1200元/学年;沙河校区:1—10号楼900元/学年,11号楼1200元/学年)
二、缴费方式
学费和住宿费缴纳全部采用网上交费方式(学费请于选课前缴费,选课时间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,住宿费预计缴费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),使用手机号注册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统一支付交费平台“航财通·校园付”(http://pay.buaa.edu.cn/);或关注“航财通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办业务”—“校园付”—“学住费”,可选择采用数字人民币、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方式缴费。请您注意:学校不设现场收费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已通过“航财通+”小程序使用手机验证码采集过信息的学生,无须再注册,可在”航财通·校园付”支付平台通过找回密码的方式设置登录密码缴费。
2.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待银行放款之后,自行登录交费平台“航财通·校园付”(http://pay.buaa.edu.cn/)缴纳差额部分。
3.缴费票据:学住费缴纳后直接开具电子票据,并发送至缴费时登记的个人邮箱或手机;或于缴费后的第二天登录网上财务综合信息系统(网址:https://icw.buaa.edu.cn/)—网上查询系统—点击付款记录查看,根据提示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即可。(非校园网络请使用VPN系统(vpn.buaa.edu.cn))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划财务部
2024年7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