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科研项目
结余资金上缴办理流程的通知
各单位:
为规范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,严格落实科研经费相关规定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各单位接到《结余资金上缴通知书》后应及时办理结余资金上缴手续,具体办理流程如下。
一、填报单据
老师在网上报销系统选择“日常报销”填报网上报销单,在费用明细项目选择“结余资金上缴”,并完整填写上缴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,确保填报内容真实、准确。系统生成网上报销单后,由项目负责人、审核人、经办人依次在纸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。
二、科研财务审核
经办人携带网上报销单、《结余资金上缴通知书》,前往如心楼综合师生服务大厅3、4号窗口审核,科研财务人员签字并在系统中调整相应经费额度。
三、科研审核和单据投递
经办人将上述相关材料投递至如心楼自助投递柜,完成上缴手续。

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计划财务部
2026年4月28日